主體的藝術教育

正如我們所理解的,教育的目的並不只為了傳遞有用的知識,或為了培育專業技術人才,教育的目的在於教養心靈、使之成為心靈成熟的知識人。而為了達到此一理想的教育目的,其最為有效的方式,便是所謂的“自由藝術"(Liberal Art)。“藝術"在此,並非是指某種機械式的技術而言,而是一種有關於人“合理地認知與欲求的理性能力"的知識。

人類文明從工業革命到二十世紀的科技時代、從“農業城鄉文明"而跳躍到“工商業大都會科技文明",隨著社會的轉型,人也越來越失去其自由的人格。當今社會講究“實用"的趨勢,使到人的“自由心靈"及“創造力"受到限制。更甚的是,在商業競爭的社會結構當中,在資本家眼中,從事生產工作的人,被視為是“工具",也是附屬於商業集團的“資產"。在商業活動當中,被視為是某種商機,也就是消費對象。無論是“生產者"抑或是“消費者",基本上,人之自然“本性"失去其應有的尊重。人,只能被視為是某種“手段",而非“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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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在今日,國家被形式化"的分割為“先進國"、“發展中國家"以及“未發展國家"。人的價值也因所處的國家經濟地位而被扭曲。為了提昇國家的經濟實力及地位,以配合“全球化"的經濟發展趨勢,並面對區域經濟競爭力的挑戰,各國政府致力於發展經濟。為落實此一目標,學校教育也傾向於把學生訓練成所謂的“經濟生活中的獲利者",而不把學生教育為具有“完整人格"的健全者。人的價值,被放置在經濟利益的形式當中,所謂“有用的人",即是以技術的掌握、經濟能力等形式來衡量。於是,人被這些“形式"所束縛而失去其“自由人格"。最終,在這些“形式"的主導下,人逐漸失去其“自主性",而直接引發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惡性衝突及危機,完全違反及背離了人性的“和諧"本質。

“藝術"並非是“技術性"的科學方法。事實上,人的生活經驗所依憑的是“感覺"及“良知"。藉由藝術的表現,而呈現人與“世界"(或大自然)之間的直接關係。我們固然可以藉由“科學"的之規範性方法,客觀地掌握世界(或大自然)的部份意義,或是人與世界的部份關係。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科學方法不僅僅不能讓我們完完全全的掌握人與世界之整體,反之,把重要的人與自然的直接關係給疏離掉。

“形式化"與“異化"皆是對人性的扭曲,因此,我們唯有通過“藝術教育的終極關懷"的哲學反思,尋求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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