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公政治漫畫家66本漫畫‧警被判違法諭令歸還

(吉隆坡31日訊)高庭週二裁定警方等5造充公政治漫畫家祖納66本漫畫冊的做法違法,並諭令警方立刻把漫畫冊歸還給祖納。

除了66本漫畫冊,警方也必須歸還一幅畫有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及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漫畫人物的A2尺寸黑白卡通圖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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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懷疑漫畫用作煽動

不過,承審本案的司法專員瓦茲爾認為,警方針對充公漫畫冊一事逮捕及扣押祖納是合法的,因為警方在解釋為何逮捕及把祖納扣押在不同警局時“貌似有理”,所以他認為逮捕行動是合法的。

他指出,警方有權在懷疑漫畫冊具有煽動成份的情況下,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20條文逮捕祖納,並在煽動法令第11條文下充公所有漫畫冊。

他說,高庭將交由高級助理主簿官來估算祖納所應獲得的賠償,但由於高庭只批准祖納所提出的一半的訴求,因此,警方等5造答辯人無需支付任何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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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羅斯瑪成漫畫人物

在2010年9月推介漫畫冊《漫畫恐懼症》前夕遭警方逮捕的祖納,是於去年6月15日連同出版社Sepakat Efektif私人有限公司入稟高庭,他們在訴訟中把負責逮捕祖納的吉隆坡十五碑警局警員阿利克里斯納助理警監、查案官瑪麗娜助理警監、全國總警長丹斯里依斯邁奧馬、內政部和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五答辯人。

原名朱基菲里的祖納(50歲)在訴訟中聲稱,由第一答辯人率領的警隊,在去年9月24日約下午4時突擊位於十五碑的辦公室逮捕他時,充公66本《漫畫恐懼症》漫畫冊和一幅畫有納吉及羅斯瑪漫畫人物的A2尺寸黑白卡通圖畫。

他說,警方在逮捕他期間無法清楚說明充公漫畫冊的原因和援引哪項法律逮捕他,並在扣留他一天后,在翌日傍晚6時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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