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9日讯)情侣同居期间共享生活开支并不罕见,但若感情破裂、关系告终后,过去交付的财务是否该返还,往往引发争议。
近日中国便发生一起同居分手后的金钱纠纷事件,一名男子将工资卡交由女友保管,分手后要求取回余额却遭拒,双方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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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时间》报导,当事人侯先生与陈女士透过网路相识,进一步发展为情侣并决定同居。期间,陈女士以「共同生活、彼此信任」为由,要求侯先生将工资卡及名下存款交由她保管。
侯先生基于感情信任,并未设立书面约定,即将财务交由女方掌控。 然而不久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决定分手。侯先生要求归还其交付的款项,陈女士则认为这些金钱属于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无需退还,双方因此陷入财务纠纷。
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需厘清该笔财产的法律性质。若侯先生能提出证据证明,当初的交付行为属于「委托保管」性质,则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剩余款项,陈女士有义务予以返还。
但若无法证明明确的保管协议,仍须综合判断交付动机与背景。若该行为可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则在双方未能成婚且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接受方也应依法返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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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提醒民众,恋爱与财务应尽量分清,特别是在无法律关系保障下的大额金钱往来,务必保留转帐记录、通讯纪录或书面协议,以防日后争议难以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