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30日讯)一名中四生涉嫌在课室性侵14岁女生,被控上法庭,但否认罪行。
16岁的被告昨日被带往芙蓉推事庭面控。不过,由于他还是未成年,因此提控以闭门方式进行,被告的身份没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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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5月2日早上7时20分左右,在芙蓉安邦岸一所中学性侵一名14岁女同学,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
在这项罪名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临监禁5年至20年不等、外加鞭刑。
主控官P鲁比妮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将保释金定于7000令吉、同时必须有一人做担保,但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的父亲、同时也是一名退役军人答应做他的担保人,并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推事赛夫沙约迪最终择定,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但附加条件是不许骚扰受害者以及控方证人,并谕令案展11月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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