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六甲12日讯)一名41岁技工今日被控上爱极乐地庭,面对52项乱伦、性侵及拍摄亲生女儿裸照的罪名。他聆听全部控状后,在地庭法官哈德丽雅西里面前否认所有指控。法官允准他保外候审,案展9月18日过堂。
男子面对的罪名包括17项乱伦罪、34项对亲生女儿性侵,以及1项拍摄女儿裸体视频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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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下被控17项乱伦罪;34项性侵则是援引2017年儿童性罪法令第14(a)与14(b)条文提控。另外,他也被控触犯同一法令第7条文,即制作儿童色情品,罪名是拍摄亲生女儿的裸体影像。
根据控状,所有罪行是于今年5月12日至8月2日期间,在马六甲一所住家内发生。受害者目前18岁。
副检察司莫哈末艾哈山纳沙鲁丁建议,每项控罪的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表示,他无力支付高额保释金,因为积蓄已被妻子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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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批准被告以总额9万令吉保释外出,并附加多项条件,包括不得干扰受害人及控方证人、每两周到警局报到一次,以及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