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1日讯)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长拿督依温贝尼迪说,合作社进行宣传,尤其是有关投资的宣传,都需获得大马合作社委员会的批准。
“任何未获得该委员会批准的合作社,若进行投资宣传,部门可依法采取严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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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的附加提问时说,他严正看待此事,将向部门及该委员会跟进相关事宜。
较早前,邱培栋在附加提问时说,他发现一家合作社承诺高达12%回酬,广邀民众在合作社存款,要求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关注和展开调查。
他指出,银行定期存款目前只提供2.5%利率,质问该合作社如何能提供12%回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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