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峇株巴辖8日讯)一名华裔保姆疑对仅11个月大的女婴动手,导致女婴脸部及额头出现瘀痕,还向女婴父母声称伤口是跌倒所致,目前这名保姆已落入警网,将被延扣6日助查。
女婴的父亲昨晚在脸书发文,叙述他们将女儿送往保姆家照顾仅3天就出事的糟心经历,并感叹本身从未想过这样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说,他与妻子在8月4日首次将女儿送到保姆家,由于担心女儿不适应,因此只让保姆在白天时间照顾女儿。
“8月6日傍晚6时,我们接女儿回家时,发现(女儿)脸部居然有明显巴掌印!额头也有明显的瘀青!保姆当下居然还狡辩说是跌倒导致。”
他表示,他们前去接女儿回家时,女儿还笑笑地看着他们,令他们心里五味杂陈,两夫妇随即决定带女儿前往报警验伤。
“我们得知只有政府医院才可以处理这类案件,当天6时30分我们就抵达峇株巴辖苏丹娜诺拉依斯迈医院,从注册、见医生、报案到住病房,都非常迅速。”

他透露,警方当晚来到医院录口供,随后把涉嫌虐待女儿的保姆带回警局协助调查,保姆向警方承认她失去控制出手打了女儿。
这名父亲强调,他们将女儿送往保姆家照顾时已再三说明,女儿一开始或许会不适应,若保姆照顾不来,他们随时可以将女儿接回,完全不是问题。
他心疼地表示,女儿才11个月大,平时不哭不闹,是非常乖巧的宝宝,没想到却遭人打至瘀青,是为人父母无法接受的。
“事到如今,我们也未曾收到一个道歉的讯息……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是对待孩子这种毫无反抗能力的生命,(虐待者)必须付出代价!”
他表示,他相信法律会给予这名保姆应有的惩罚,也希望更多父母不要再经历和他们一样的痛。
他提醒寻找保姆的父母亲多加留意,可以在保姆开始照顾孩子前索取对方的身份证,避免这类事情发生后找不到人的情况出现。
另一方面,峇株巴辖警区主任沙鲁安努助理总监向《星洲日报》证实此案,并指警方已于本月6日在峇株巴辖金宝花园逮捕了涉案的58岁保姆。

他表示,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调查此案,目前案件尚在调查当中。
他披露,警方的延扣申请已获推事庭批准,涉案保姆将从本月7日起被延扣6日至本月12日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