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律师:受害者已知有风险 投资诈骗難构成刑事欺骗

(槟城3日讯)坠入投资诈骗的受害者往往因为事先已经知投资有风险,故当警方开始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条文展开调查时,往往因缺乏构成“刑事欺骗”要素而难以入罪。
律师许妙薇今日出席槟城潮商公会青年委员会主办的“商业欺诈,销售税,节能系统与ESG”讲座会上,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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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连同特许会计师陈敬翔及专业节能顾问谭荻缤,分享商业诈骗防范、销售税制度细节与节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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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3日讯)坠入投资诈骗的受害者往往因为事先已经知投资有风险,故当警方开始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条文展开调查时,往往因缺乏构成“刑事欺骗”要素而难以入罪。
律师许妙薇今日出席槟城潮商公会青年委员会主办的“商业欺诈,销售税,节能系统与ESG”讲座会上,如是指出。
她连同特许会计师陈敬翔及专业节能顾问谭荻缤,分享商业诈骗防范、销售税制度细节与节能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