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影30日讯)因逃课不上体育课不满被老师训斥,与老师起争执时,竟当众挥拳打男老师脸,还出言恐吓的14岁乳臭未干中二男生,今早被控上加影推事庭,面对蓄意伤人罪名时承认有罪。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这名14岁的男学生因在学校公然打老师,而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他今早在承审推事法汀达雅娜面前认罪,承认于本周一(28日)在学校(加影某国中)蓄意伤人。

由于涉案者是未成年少年,庭审过程不得公开进行,媒体不得入庭旁听。
据了解,在案件审讯开始前,男生被告的父母与其代表律师普莉雅拉塔一同进入法庭。
该名身穿学校运动服的少年,较早前由加影警区总部的警员押送进入法庭应讯。
加影警区主任纳兹荣助理总监昨晚指出,警方获得副检察司指示,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把少年被告控上加影法庭。
逃学打老师 教长报警捉学生
14岁中学生逃学被捉,竟敢挥拳打老师!这一拳打在老师身上,痛在教育部长法丽娜心上,怒不可遏的她指示报警,交警察调查管教!
“在雪州加影一所国中发生的学生打老师事件,教育部交给警察去调查。
“教育部关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的相关视频,现在让警察来调查,我们尊这些法律程序。
法丽娜说,教育部内部设有相关规则制度,且仍在执行“既然此事已由警方展开调查,该部完全交由警方处理。”
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频显示一名中二学生挥拳攻击男教师,因为该名男教师发现他企图逃学,出言阻止后演变成冲突。
法丽娜说,教育部将密切监督事态的发展,尤其重视有关教师的福利保障,也将重点为教师提供心理辅导,因教师的心理健康对其职业生涯至关重要。
她指出,教育部始终坚持为师生创造安全与和谐的校园环境,这不仅是学生的需要,更是作为国家教育体系中坚力量的教职人员应得的保障。
“我们必须在纪律与心理支援之间取得平衡,特别是在处理暴力冲突事件上,确保所有相关方都得到妥善保护。”
在这之前,加影警区主任纳兹荣助理总监证实,涉嫌殴打教师的学生已被逮捕,学生目前被延扣2天查办。

挥拳击中老师脸部
网上流传一则视频,相信是加影一所中学14岁学生,因逃课被教师逮个正著,竟与老师发生激烈争执,还出言恐吓并挥拳袭击老师脸部。29岁的男老师在昨晚已据实报警,警方也已逮捕这名学生,并获准延扣至本月30日,以协助调查此案。
据悉,这起事件是于昨日发生在加影区某国中。
雪州加影警区主任纳兹隆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警方是于昨晚7时15分接获一名29岁男教师报案,称在校内遭学生恐吓与袭击。
“调查显示,事发时该名学生本应在操场上课上体育课,却逃课离开,结果被教师发现并责问。不料,学生不满对方训斥,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还挥拳击中老师的脸部。”
他指出,当时现场还有多名教师与学生目睹整个过程。
“警方已在当天逮捕该名学生,并获法院批准延扣至本月30日以协助调查。案件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调查中。”
他说,警方提呈调查报告予副检察司后,获得指示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伤人),今日把嫌犯控上加影法庭。

柔法律顾问两度拒控幼儿园经营者 律师:上诉总检察署重新检讨
5岁男童张禹哲被遗留校车死亡案,柔佛州法律顾问两度拒绝死者家属的请求,坚决不提控幼儿园经营者,且没有给予任何理由,代表律师吴健南指出,他将会代表死者父母向布城总检察署上诉,盼能重新检讨和推翻柔州法律顾问的决定。
小死者的大马籍父亲张佳明(37岁)及中国籍母亲于跃洋(37岁),今日在吴健南与律师团陈俊杰及王俊豪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
吴健南指出,6月20日,他代表死者父母向总检察署上诉,要求交代为何只是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疏忽导致孩童造成伤害)条文提控司机,却唯独不提控应负上更大责任的幼儿园经营者。
他解释,幼儿园经营者是司机的雇主,司机是由幼儿园经营者聘用的,幼儿园经营者在这件事上也没有做好监管的责任。
“当司机把死者载送到幼儿园后,幼儿园方没有进行检查、点到,这些都是造成整起悲剧发生的一系列主因。因此,我们觉得不应只是让司机成为代罪羔羊。”
吴健南说,很遗憾地,在今年7月3日和9日,柔佛州法律顾问两度回函他们,明确拒绝他们的请命,也很明确地坚持不要提控幼儿园经营者,而且完全不给予任何理由。
他说,他与律师团会坚持代表死者父母,继续向布城总检察署上诉,要求重新检讨和交代,同时希望能推翻柔州法律顾问的决定。
他指出,布城总检察署拥有权限推翻柔州法律顾问的决定,更何况这宗案件是发生在2001年儿童法令下,理应是在联邦政府的权限内,而非州政府的权限。
他呼吁总检察长重新检讨柔州法律顾问的决定,因为有关决定完全不透明、不体恤,也不公平,尤其无法真正捍卫和执行儿童法令、社会公义和保护国内儿童的宝贵性命。
吴健南也质疑,过去甚至有父母在儿童法令下被提控,为何不可提控幼儿园经营者;至少应让主控官提控,再由法官审判有罪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