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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羞辱实习女大生 政府部门助理不认罪
(吉隆坡25日讯)一名政府部门的行政助理被控对一名大专实习生作出有辱人格的行为,他否认有罪,获得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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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被告莫哈末阿兹尼被控于今年4月4日下午1时58分,在某所政府办公室内,对一名年仅23岁,正在进行实习的大学女学生作出有辱贞操的言行。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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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阿里首席警长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不过,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向法官求情,希望降低保释金。
“我是一名月薪仅2000令吉的公务员,我的妻子没有工作,我们育有3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其中一人是残疾人士(OKU)。”
推事法拉最终允许被告以2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但警告他不得骚扰受害者,否则一旦接获投诉,保释可被撤销;案订于9月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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