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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妻子仅囚一天 马华妇女组斥判决过轻

(八打灵再也18日讯)早前一宗家暴案件,施暴丈夫将妻子拳打脚踢致重伤,但却仅被判监禁一天及罚款6000令吉一事,让马华妇女组署理主席郑慧玲深感震惊和愤慨。

她发表文告,强烈谴责被告的行为,同时也认为法庭判决过轻,漠视受害者权益,也对社会传递了错误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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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声称,家庭暴力绝非家务事,而是赤裸裸的犯罪。而司法机关对家暴的轻判等同纵容施暴者的气焰,让受害者陷入更深的恐惧。

她认为,家暴案件无论初犯或累犯,都应以重刑对待,否则就是对社会的犯罪、对女性的侮辱。

郑慧玲说,马华妇女组关注政府推行如“Aku Wanita @ KRT”计划、 “K-Chat”心理介入等措施,虽有助受害者康复,但若法律未能严惩施暴者,依然是治标不治本的。

她表示,马华妇女组吁请政府及司法机关,全面检讨家暴相关法令与量刑标准,确保施暴者付出应有代价,保障受害者权益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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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继指,我国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已迈入第30年,但许多关键承诺至今仍未落实。

马华妇女组强烈敦促政府切实履行CEDAW条文,设立有效机制保护女性权益。

“马华妇女组在2014年成立的法律咨询及妇女援助中心(LAWA)将持续协助女性受害者,提供法律与心理支持,协助她们走出阴影,重建新生。”

根据报道,受害者被丈夫残暴施袭,造成身体多处骨折,严重伤害触犯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罪成可判监禁最长7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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