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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儿为大罪犯 曾企图枪杀她 六旬妇辱骂2拿督儿判赔20万

(布城17日讯)一名母亲因辱骂自己2名拥有“拿督”头衔的企业家儿子,而在最终上诉中被判败诉,且上訴庭维持其诽谤罪原判,命她须赔偿20万令吉給其2名兒子。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玛奥玛为首的三司週四指出,現年67歲的上诉人美娜卡通過網絡发布的一段以泰米尔语录制,长約30分钟的视频中辱骂其兒子,加上带有侮辱性的标题,已足以贬低其42歲儿子纳达拉然及41歲兒子沙迪斯古马的声誉,因此,高庭判處维持地庭針對其诽谤罪所作出的原判时并无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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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并无任何可上诉的法律错误,且无需上诉庭干预,上诉人提出的‘事实依据’及‘公平评论’皆不适用于本案。不幸的是,2名儿子最终必须将母亲告上法庭。”

上诉庭也谕令上诉人须承担2万令吉堂费,而另外两司为拿督王健强及拿督依斯迈依布拉欣。

不過,代表2名儿子的律师马诺哈兰指出,上诉人早因未缴付2023年芙蓉地庭裁定的1万750令吉罚款及堂费,而被列为破产人士。

“她此次的上诉,是在获得破产局同意后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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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出,这段于2020年9月19日发布的視頻中,美娜卡声称其儿子是“大罪犯”,且曾伪造她的签名,把她从自家企业Linsun集团董事名单中除名,甚至还企图用枪杀害她。

阿斯马威依斯迈为美娜卡的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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