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六甲15日訊)7月16日為趙明福逝世16年週年忌日,其胞妹趙麗蘭為此發文撰述16年前趙明福發生事故當天的情況,並標注趙明福的兒子趙爾家及關心此事者,似為提醒大家勿忘明福之死。
趙麗蘭週二通過網絡發表題為《今天7月15日》的文章指出,2009年7月15日,赵明福被反贪会以证人身分带回,以协助调查一宗选区拨款事件。隔天下午,赵明福的尸体在反贪会办公楼隔邻5楼屋顶被发现。事发时,赵明福30岁,趙丽兰29岁。
“那年7月,一家人忙坏了,我在雪兰莪沙亚南一间客户公司忙着稽查,大哥铭基在位于莎阿南的公司接待客户、处理公务。這時,母亲来电,说起在收拾明福及其女友淑慧未来的新房。10月3日,明福將迎娶淑慧进门,接着到了农历新年期间,他們将会迎来第一個孩子。”
“前几天,我們一家人还在商量,是否延后明福和我於一年前为了陪父母出国旅行而订的泰国机票。明福说,得加订淑慧一张机票,或者延期,等全家人方便的时候再另作安排。”
她披露,2009年7月11日,明福带着淑慧、小外甥、母亲和她一起到马六甲市区婚纱展,並订下婚纱摄影配套。當時,明福还和她约定在7月17日下班后,到万宜火车站会合,然後兩人一起回乡。
“我们说好了周六一块挑选婚纱,周日拍摄婚照。我非常期待,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为家人挑选婚纱。”
她说,按照计划,明福准备在7月底某个周末晚上邀请好友聚餐,宣布他即将结婚,以及初为人父的大喜讯。他也开始联系中学与大学的老友,以邀请他們组成婚礼上的兄弟团。
她说,7月15日那天,风云遽变,反贪会在雪州策动一场“大逮捕”,而明福当天身在雪州州政府大楼开会。
716为明福去世16周年忌日
“明福当年是以证人身份被带走”
赵丽兰忆述,2009年7月15日下午3时许,反贪会派出五六名官员前往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办公室,搜查一笔总值2400令吉的国旗拨款,而该笔拨款原是用于采购1500面小国旗以派给沙登选民。
“媒体当时吵得沸沸扬扬,并含沙射影指这一笔钱涉嫌贪污,由于文件不齐全,反贪会指需前往欧阳捍华的沙登选区办公室继续搜证。”
贴文指出,当天下午5时许,反贪会官员再度返回欧阳捍华设于雪州政府的办公室,并带走明福,要求他以“证人”身分协助调查欧阳捍华的拨款事宜。
她说,尽管欧阳捍华和律师都在现场,且反贪会起初也口头答应让律师陪同赵明福前往该会,但最终还是让赵明福自行开车载着官员前往距离不到一公里的反贪会大厦。而律师随后赶到时,却被反贪会人员挡在门外,并拒绝让律师陪同赵明福录供。
“事发当晚,欧阳捍华连同律师张菲倩曾前往反贪会等候数小时,他们一再追问调查进度,并要求反贪会释放明福,同时强调他只是证人,所以反贪会没有理由连夜扣留他。”
她说,在张菲倩据理力争后,反贪会官员这才指最迟将在凌晨1时释放明福。然而,在争执过程中,反贪会官员曾回怼:“身为明福上司,欧阳捍华都没有反对,你为何吵个不停?”
最终,欧阳捍华和张菲倩在未等到赵明福获释的情况下,黯然离开。
“凌晨1时许,郭素沁助理出面向反贪会特委会代表彭先生求助,希望对方协助促使反贪会释放明福。而彭先生也回称:‘反贪会将在凌晨3点多放人’,但他当时并没有亲临现场,也未进一步确认明福的下落和人身安全。”
文末写著“待续”,而赵丽兰也注明“致赵尔家(明福儿子)、想了解明福案件的人士、新进政治人物”,同时上载明福和淑慧合照及明福的个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