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5日讯)高庭裁决,森那美(Sime Darby)前集团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阿末朱比尔及其他4名前高管需向该公司支付3亿5000万令吉,作为在卡塔尔3个项目中错误支付顾问费用的赔偿金。
根据《The Edge》的报道,高庭法官阿坦穆斯塔法在完成损失赔偿评估后,作出上述裁定,
根据报导,这5人在11年前已于前高庭承认对这项赔偿负有责任。
法官阿坦披露,该项承认涵盖了引发索赔的基本事实、被告违反职责,以及诉状中列明的各类不当行为。
“承认对顾问的‘错误付款’在法律上具有深远的后果。如果被告承认付款是‘错误的’,这就等于承认该付款不应该进行,并且与被告违反职责有因果关系。”
除了阿末朱比尔,其余4人分别为森那美能源公用事业部门的前执行副总裁拿督莫哈末苏克里、前首席财务员阿都拉欣依斯迈、前油气业务主管阿都卡迪尔阿里亚斯,以及森那美工程的前高级总经理莫哈末查基奥斯曼。
他们5人需共同向森那美支付6781万1000卡塔尔里亚尔(约7923万5000令吉)、204万9000美金(约871万4000令吉),以及172万5000令吉。
这些金额代表了该集团E&U部门下属的3个项目成本严重超支而产生的损失。
上述诉讼由森那美与属下森那美工程、森那美能源、森那美海事与森那美海事(港)私人有限公司于2010年提起,目的是就能源公用事业部门3项成本严重超支的项目向上述前高层寻求赔偿。
有关项目分别是卡塔尔石油(Qatar Petroleum)项目、马士基石油卡塔尔(Maersk Oil Qatar)项目与海事造船项目。
阿坦指出,损害赔偿的评估是于2014年6月13日双方达成临时同意判决后展开。
“在评估过程中,被告律师曾试图重新探讨责任归属,但因此前的临时同意判决,限制了这项作法。”
他也驳回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其他各种法律问题。
森那美和旗下子公司的代表律师为李亚历克修斯和罗斯文星;阿末朱比尔的代表律师为沙阿文星和何克雷格;律师兰晶尼代表莫哈末苏克里、律师嘉斯敏代表阿都拉欣依斯迈,而律师哈温德星则代表阿都卡迪尔阿里亚斯和莫哈末查基奥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