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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大法官急开JAC会议 捍卫司法秘书处指违令

(吉隆坡7日讯)捍卫司法体系秘书处对暂代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一职的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斯娜仅上任一天,便火速召开司法委任委员会(JAC)紧急会议的举措感到震惊,并指此举已违反了2009年司法委员会法令,恐侵蚀我国的司法独立。

该秘书处发表文告声称,依据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13条文,任何委员会会议在召开前,须至少提前10天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但哈斯娜被指在7月3日暂代首席大法官一职后,便在隔天下午3时召开紧急会议,引发公众的极大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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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提出质疑,哈斯娜此举是否是受外部势力,特别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影响;这是因为安华在近期已因咨询国家元首委任法官事宜上的宪政角色,而备受外界抨击。

文告表示,上述法令第21(1)条文明确规定,委员会最重要职责是“甄选适合担任高级法院法官的人选,并呈交予首相考虑”。

文告提及,在上一次由甫退休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主持的会议中,接任人选已完成甄选并提交首相,如今委员会却在短时间内再召开紧急会议,令人费解。

文告还引述一份外泄的投报,指联邦法院一名法官的法律研究员曾在上次会议中被询问是否适合出任联邦法院要职,令外界对这次紧急会议的动机与合法性更为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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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强调,他们已在近期圆桌论坛上吁请安华退出所有司法委任程序,因安华在国内三分之二法官委任的事宜上拥有重大影响力,涉及严重利益冲突。

为维护司法体系廉正与公信力,秘书处认为安华应休假,让新任首相能在不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履行相关职责。

秘书处提出多项疑问尚包括

1. 首相是否已拒绝之前提交的人选名单?

2. 首相是否指示JAC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无视法定通知期?

3. 首相是否要求现任委员会(排除东姑麦润与阿邦依斯干达)另提新名单,以便在两周内举行的统治者会议讨论?

4. 首相是否干预司法委任程序,以维护其个人或政治利益?

5. 此举是否意图阻止反对党领袖召开可能的紧急国会会议?

6. 首相是否已逾越宪法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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