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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车主:轿车故障付2.7万修不好 另一修车厂3300就修好

(新山5日讯)一名車主花費近3万令吉把轎車送到新山一家修车廠維修,但問題依舊,直到车主把車改送到吉隆坡一家車廠,才只花費3300令吉就修好车,結果,車主愤而入秉消费人仲裁庭向之前屡修不好車廠业者索赔,並获判退还1万令吉。

63岁的退休人士莫哈末穆菲亚从去年6月开始发现其轿车出现引擎过热及漏水的问题,就將之送往吗哂一家修车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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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维修员建议他更换引擎,并承诺维修费不超过2万令吉,而他分别於6月19日支付5000令吉,以及在6月28日支付4500令吉,過後,其轿车於去年7月31日完成维修。

但他於去年8月间驱车到吉隆坡时,轿车在行驶途中再次出现引擎过热的问题,他无奈下只好折返新山送修,由于當時仍在3个月保修期内,所以他才重回原本的修车行维修。

不過,尽管還在保修期内,車廠還是向他索取了6500令吉作为维修费,而该业者後來也再以修理费为由索取1万1000令吉。截至去年8月4日,其轿车维修费已高达2万7000令吉。

雖然如此,其轿车的引擎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他无奈下只好把轿车送到到吉隆坡一家修车行,結果只花了3300令吉,该业者就修好其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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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星报》一則报导指出,莫哈末穆菲亚的32岁儿子莫哈末阿占代表其父親到位于新山安莎广场的柔佛州消费人仲裁庭聆審時,揭露詳細案情。

莫哈末阿占说,之前在新山吗哂的修车行业者说会更换冷却液水箱(coolant tank)、火花塞(spark plugs)及火塞(pistons),但经检查卻发现,全都没有更换。

他说,父亲于是入禀消费人仲裁庭欲索回修车费。

“由于父亲正在麦加朝圣,因此由我代表出庭。”

消费人仲裁庭庭主哈菲兹扎卡里最终裁定吗哂的修车行业者必须在两周内退款1万令吉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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