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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贪集会2.0〡点名涉事警员粗暴 仇贪斥侵犯自由权

(吉隆坡29日讯)人民仇贪秘书处发文告,指责警方在昨日的反贪集会2.0中,暴力对付参与者,公然侵犯个人自由权利。
人民仇贪秘书处发文告,直接点名涉及事故的警员祖菲卡粗暴、不人道及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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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阻差办公罪”等3条法律,对昨日发生警民冲突的反贪集会2.0展开调查。
根据主办单位的说法,事发时,集会者正在进行一场和平话剧表演,而当表演在和平且没有构成任何安全威胁的情况下,祖菲卡突然毫无预警、也没有任何合理理由地从后方箍住其中一名大专生的颈部。
“现场大专生及集会者多次质问他理由,但警员始终没有给予解释。”
“此举已公然侵犯个人自由权,并违反《刑事程序法典》第28A(2)条文,即‘警员必须尽快告知被捕者被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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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者燃发焰筒起冲突
人民仇贪秘书处续说,警方不仅没在现场给予正式通知,还粗暴拉扯与拖拽大专生,导致现场发生肢体冲突,甚至衣服被扯破。
“这种对一名手无寸铁、未作出任何挑衅的大专生所施加的暴力,既不恰当,也过度,且完全不成比例。”
对此,人民仇贪秘书处强烈要求警方公开所有涉事警员的姓名与编号,以便向相关当局正式投报。
“警方在面对大专生及集会者近1小时30分钟的坚持要求后,才最终屈服并提供有关资料,充分显示警方有意掩盖不当行为,并试图隐瞒加害者身份。”
秘书处将于近期向金马警区总部、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IPCC)及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投报,要求对付施暴的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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