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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亚陈上诉申请被驳 无权挑战藐视法庭“解释通知”

(布城26日讯)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八打灵再也区前国会议员玛丽亚陈的上诉准令申请,裁定她无法就伊斯兰高庭向她发出的藐视法庭“解释通知”展开的司法检讨。

以拿督诺丁哈山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了上诉方(玛丽亚陈的代表律师)及总检察署的代表律师陈词后,作出有关裁决。另二司为拿督阿布峇卡以及拿督瓦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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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哈山在裁决中声称,三司认为,此上诉准令申请未涉及需由联邦法院审理的新颖或具重大宪法意义的问题。

他表示,有关伊斯兰法庭与民事法庭在联邦宪法第121(1A)条款下的权限划分问题,已在过往多宗案件中获明确诠释,包括近期一宗女子就其宗教身份提出挑战的案件。

他认为,玛丽亚陈提出的这项申请,未能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所规定的上诉许可申请门槛。

代表总检察署出庭的有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和联邦律师莫哈末沙烈胡丁。玛丽亚陈的代表律师则为罗斯里达兰和杨天鸿(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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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高庭是在2019年向68岁的玛丽亚陈发出解释通知。玛丽亚陈此前就商人拿督费沙前妻艾米丽雅入狱一事发表评论。

费沙之后通过律师入禀伊斯兰高庭申请起诉玛丽亚陈藐视法庭,法庭在2019年批准上述申请。

法庭随后向玛丽亚陈发出要求解释通知,要求她解释为何不应因批评法庭的裁决,而受到藐视法庭的指控。

玛丽亚陈则在2021年在民事高庭入禀司法检讨准令申请,并将时任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教理事会(MAIWP),及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教司法局,列为第一至第三名答辩人。

2022年8月22日,民事高庭发出准令予玛丽亚陈,让她启动司法检讨。总检察署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在2024年11月27日批准总检察署的上诉,推翻高庭裁决。

虽然玛丽亚陈提出司法检讨申请,但伊斯兰高庭仍继续审理玛丽亚陈所面对的藐视法庭诉讼,并在2022年4月25日判处她入狱7天。玛丽亚陈并未出席庭审,因为当时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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