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罗士打25日讯)持有联合国难民署难民证的22岁罗兴亚男子,涉嫌以150令吉企图贿赂警方,今日在亚罗士打地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根据控状指,被告哈密胡申于5月25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吉打北高岭警局,向一名伍长级警员行贿现金150令吉,作为不对付其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条文即无照驾驶的报酬。
Advertisement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214条文(试图行贿),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

(亚罗士打25日讯)持有联合国难民署难民证的22岁罗兴亚男子,涉嫌以150令吉企图贿赂警方,今日在亚罗士打地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根据控状指,被告哈密胡申于5月25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吉打北高岭警局,向一名伍长级警员行贿现金150令吉,作为不对付其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条文即无照驾驶的报酬。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214条文(试图行贿),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