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8日讯)联邦法院已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申请,允许他在7月1日及2日出庭,就有关居家服刑的司法覆核案进行聆讯。进行聆讯。
联邦法院三司在4月28日,一致批准总检察长的申请,发出准令,允许对上诉庭批准纳吉申请展开司法覆核的裁决提出上诉。该司法覆核涉及的核心为,是否能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颁布的特赦附录包含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内容。
联邦法院也定于7月1日与2日,聆听总检察长针对纳吉司法覆核案的实质上诉理由。
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的纳吉,之前已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出席上述两日的聆审。
由丹斯里哈丝娜、拿督扎芭丽雅及拿督哈妮芭组成的三司合议庭,今早开庭审理纳吉的出庭申请。
纳吉的律师之一阿尔凡在休庭后接受媒体询问时证实,法庭已批准纳吉出庭,而总检察署对该申请并无异议。
纳吉于2024年4月入禀高庭,寻求颁布司法覆核准令,以确定前元首颁布的特赦附录是否存在。
他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部长(法律与体制改革)、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主任及马来西亚政府列为答辩方。
纳吉也寻求一项强制执行的命令,即一旦证实该特赦附录存在,所有答辩方或其中一方,必须立即落实该附录内容,把他从加影监狱转移至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居家方式服刑。
不过,高庭于2024年7月3日驳回纳吉的司法覆核准令申请,理由是支持纳吉主张的4份宣誓书,包括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与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罗斯迪的陈述,皆属“传闻证据”。
纳吉随后于2024年7月9日提出上诉通知。
2025年1月6日,上诉庭以2比1的多数票批准纳吉上诉,准其针对是否有特赦附录内容允许其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覆核。
纳吉在2020年7月28日被高庭裁定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判监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2022年8月23日,联邦法院维持其定罪与刑罚,纳吉从当天起在加影监狱服刑。他其后提出上诉但遭上诉庭与联邦法院驳回。
纳吉于2022年9月2日申请特赦,最终获得减刑,其监禁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