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6日讯)为进一步规范国旗的正确使用,国家新闻局发布更新版《我们的旗帜——辉煌条纹》指南,详细列明国旗在製作、悬挂、展示和处置等方面的标准与禁忌,提醒公众切勿因爱国热情而误触规定。
根据该指南提到,国旗只能横挂,竖挂时必须配有剪角“尾巴”;不得将国旗裁成衣物,也不允许将国旗图案以各种形式用于桌布、窗帘、雨伞等物品上,仅允许使用国旗的颜色元素作为设计配色;若国旗已经褪色、破损或撕裂,不可再悬挂使用。
根据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使用)法令(414法令),任何未经授权擅用国旗图样作商业用途、广告或展示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守护国家主权象征
通讯部(策略及创意产业)副秘书长聂卡马鲁扎曼提醒国人,尤其是媒体工作者与创意从业者,必须在日常言行中体现对国家象徵的敬意,共同守护其庄严与主权象征。
他强调,国家象徵如国旗、国徽和国歌,不仅是形式上的图像或旋律,更承载国家的历史、精神和身分认同。
“大马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奉行议会民主与君主立宪制度。国家象徵不仅代表这一制度的核心精神,也体现了我们团结、多元与自豪的价值观。”
聂卡马鲁扎曼今日在“敬仰国家象徵:全民的责任”特别论坛上指出,无论在文字创作、图像设计、社交媒体发言,还是日常言论中,所有涉及国家象徵的表达都应以崇高和尊重的态度对待。
他特别点出媒体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呼吁新闻从业者在处理涉及国家象徵的报导和视觉内容时,必须更为谨慎。
“媒体内容往往是国际社会认识我国的第一印象。从新闻、专题、影像到语音材料,都应展现大马的和平、稳定和文明形象。”
有关论坛旨在提高政府和私人媒体从业员对国家象徵,如国旗、国徽和国歌等所承载的意义与价值的认知与意识。
出席者包括敦拉萨广播及新闻学院(IPPTAR)总监罗斯兰。

表现爱国须了解规范
新闻局国家政策出版组主任莫哈末沙比里表示,国庆月即将来临,届时不同单位都会陆续举办各类型庆祝活动,包括学校,因此该局劝请家长在为孩子准备表现爱国的穿著时必须了解相关规范。
“我们欣然看见父母的创意,但要记得别使用国旗为服装布料,更不能使用剪刀等器具剪裁国旗为衣服,因为这会触法且需承担法律责任。”
他说,一旦发现有家长使用国旗製作任何服饰,相关单位都会先口头警告,希望他们别再犯错;如果一再犯错者,就得自行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