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申请,将他涉嫌滥权和洗黑钱的7项控状,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是在聆听了申请人慕尤丁的代表律师以及控方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根据慕尤丁于4月4日入禀法庭的申请,他是基于本此案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尤其是2009年反贪会法令数项条文的合宪性问题,属于极具难度的法律争议,而要求把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莫哈末嘉米尔在裁决中指出,慕尤丁提出的申请已达到移交高庭审理的门槛标准。
他说,虽然他相信地庭法官具备处理此案所需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但由高庭裁定这3项法律争议会更加妥当。
他因此批准这项申请,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这3项法律问题分别是:第一,辩方质疑是否能在同一案件中同时援引两项反贪会法令的推定条文,这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第二,控方所指的2亿令吉是否属贿金,抑或是政治献金?我国尚无相关法律规范;第三,辩方援引早前法庭判例指出,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下的“组织”一词,是否涵盖如土团党这样的注册政党,这存在争议。
慕尤丁曾在2023年4月27日首次申请把案件从地庭移交高庭,惟他在同年7月10日撤回申请。
现年78岁的慕尤丁被控在出任首相及土团党主席期间,连同拿督阿兹曼尤索夫,涉及金额共计2亿3250万令吉的滥权收贿罪行,相关资金来自3家公司——布卡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与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并作为该党的政治资金。
这4项控状的涉案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地点是在布城首相署首相办公室。
此外,慕尤丁也面对另3项控状,他被控于2022年1月7日,在大马银行位于八打灵再也阿玛广场的分行,以及在2021年2月25日至7月16日与2022年2月8日至7月8日期间,在吉隆坡中央车站路的联昌银行大厦分行,接收来自布卡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2亿令吉,并分别存入土团党的大马银行与联昌银行户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