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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才:从无首相要求法律豁免权 安華也不应要求

(吉隆坡5日讯)隨著首相安華準備上訴至聯邦法院,以要求通過司法釐清首相免訴權一事,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說,若安华宣称他要求法庭厘清8项宪法问题的申请,主要是基于维护法治、法庭独立和民主治理的尊严,那麼,他应该指示律师团停止上诉,以彰显他支持平等法律责任的原则。

“安华遭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控诉企图性侵的案件发生在7年前,当时,安华还不是首相,所以现在就不应该把首相的身分牽扯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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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安华提出什么理由,包括提出策略性、政治动机,或对体制造成破坏的诉讼等质疑都是不能成立,也不能被接受的。”

他週四发文告說,如果安华担忧这起涉及个人行为的訴訟会影响他履行公职,那麼,安華可以考虑请假,並委任代首相执行公务。

“行政职能固然应该受到‘保护’,但却不应该笼统的把个人问题也概括在内。历届首相都没有也不曾要求法庭厘清首相是否在特定领域拥有法律豁免权,怎么一到主张司法和体制改革的安华手上就需要这么做?”

“首相曾亲口答应赵家会为赵明福命案平反,那就应该践行为民服务和推动公平公正的宗旨,以保障人民权益,而不是反过来为自己争取法律上的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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