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国内

被控结伙抢劫 青年不认罪

(北海3日讯)3名23岁的被告涉嫌结伙抢劫1名男子,今日被带至北海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案展7月1日过堂。

3名被告为阿都拉曼、P. 再雅迪及罗嘉纳冷,他们被控于今年3月15日,清晨6时04分,在威南县斯里莪玛英达花园的一家便利店,使用防卫棍集体抢劫1名19岁本地男子,抢走属于该家便利店的现金及香烟,抵触刑事法典395条文(结伙抢劫),并与刑事法典397条文(持械抢劫)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Advertisement

主控官努鲁艾妮在庭上建议不给予被告保释,但被告阿都拉曼的代表律师哈里普拉萨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8条,请求法庭酌情给予保释,并指阿都拉曼是一名物流员工,需照顾患有严重腰疾的母亲、没有前科,且已被扣押28天,这是首次被控刑事罪行,因此恳求法庭给予最低保释条件。

至于另外两名被告P. 再雅迪及罗嘉纳冷则没有代表律师,他们向法官祖海米指需负担家庭开销,希望获得最低保释金额。

祖海米最终允3名被告,各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释,并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案展7月1日过堂。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