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槟岛市长:依法取缔非法小贩 有者住在摊位洗澡
(槟城30日讯)槟岛市长拿督拉占德兰强调,所有对非法小贩採取的执法措施,包括充公与拆除,皆根据1979年小贩条例执行,市政厅并非无的放矢。
他指出,市政厅的主要执法对象是非法经营的小贩,而非对所有违规者採取行动。若小贩持续违规,才会被执法,包括新增小贩未经申请、摊位擅自扩建、公众安全受威胁、佔用人行道与马路、卫生情况恶劣,以及由外劳全权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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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有些摊位不仅非法建在公共空间,有人甚至在摊位居住或洗澡,这些行为既影响市容,也威胁到公共卫生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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