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持刀抢劫华男 印男监7年鞭3下

(新山29日讯)45岁印裔男子持巴冷刀抢劫一名华裔男子,昨日被控上新山地庭时认罪,案定今日下判时,法官拿督仄万再迪裁决被告监禁7年和施以鞭笞3下。
根据控状,45岁被告姆鲁甘被控于今年5月23日晚上8时30分,在古来士乃美华花园的士乃国小巴士站,使用巴冷刀抢劫22岁的华裔男子陈志伟(译音)的一条金链和2个吊坠,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97(持械抢劫)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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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努鲁莎菲卡在庭上表示,被告手持巴冷刀抢劫受害者一条金链和2个吊坠,危及受害者生命,应严惩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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