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教研究所:伊斯蘭不接受同性戀

(吉隆坡29日訊)馬來西亞伊斯蘭教知識研究所總監拿督聶慕斯達法聶哈山強調,依據可蘭經教義,男男、女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LGBT)群體的文化,是絕對不會受到認同。

他說,這是因為在可蘭經教義提及的五大宗旨中,“後裔"的教義宗旨便清楚說明,人與人的生存是為了延續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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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不只是一種違反人類自然的行為,同性結婚不能生小孩,無法達到造物主要人類延續後代的宗旨。"

無法傳宗接代

“若你進行一種違反人類自然的行為,試問怎會讓人或社會大眾所接受?"聶慕斯達法於週二為伊斯蘭教知識研究所主辦的“伊斯蘭法律宗旨及理論實踐"研討會主持開幕後說,無法傳宗接代是同性戀最現實的問題。

“正當世界人口出現趨向老化,譬如新加坡及日本的情況時,若我們的社會接納這種西方生活習慣,屆時也將面對沒有新生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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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西方國家將同性戀合法化,變成男男或女女都可以結婚,合法化的定義就是你去制定一種契約。西方國家的社會就因為可以接受這樣的文化,造成社會也逐漸生病,看看希臘目前面對的問題,人民的失業率高達23%,人民憤而走上街頭展開`佔領華爾街’運動。"

對一些人指同性戀涉及人權及自由的看法,聶慕斯達法說,若這種權利將為社會帶來破壞及負面的發展,是難以讓人接受。

“若因為個人權利而做出傷害的行為,這就不對了,你去吸毒及自殺,對嗎?這是你的權利呀,對嗎?"他強調,權利應該伴隨著責任。可是,如今卻是因為人權思維蔓延在西方社會,整天都講人權。

“我曾經在西方國家留學,也對他們的社會和文化有所研究。過份講究權利有時也未必行得通,就好我在家裡調大收音機的聲量,完全不理會鄰居,這樣的行為正確嗎?若人人都如此,社會最終會變成甚麼樣子?一定是秩序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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