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持刀恐嚇同鄉監3個月

(檳城29日訊)尼泊爾籍外勞涉嫌持刀恐嚇同鄉,週二案件過堂時,被告改口認罪,被判坐牢3個月,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現齡30歲的被告奧巴哈杜,被控於今年4月12日晚上9時30分,在加影路員工宿舍刑事恐嚇一名尼泊爾籍男子峇欣,使用一把刀子威脅對方,觸犯刑事法典第506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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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將被判監禁可達7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是在案發後隔日即被捕,在4月26日被提控上推事庭,當時他否認有罪,案件在週二上午過堂時,被告忽然改口認罪。

被告辯護律師蘇基達巴求情時指,此事是因被告與同鄉發生一些誤會所造成,被告育有一名孩子,他希望能早日回鄉,要求推事給於輕判。

最後,推事諾艾妮宣判被告監禁3個月,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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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當天在員工宿舍處,使用一把刀子恐嚇威脅同鄉,過程中同鄉逃跑出來,並報警求助。

隨後,警方於隔日逮捕被告,並且沒收有關用以恐嚇受害者的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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