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擁自由集會權利 杜乾煥抨訴訟不合理

(檳城24日訊)目前人在中國廣州的拿督杜乾煥博士,週四聽聞民事法庭發出起訴傳票,向他及另9名淨選盟領袖追討12萬2000令吉賠償金時,語氣堅定的說,我國憲法闡明公民擁有自由集會的權利,亦闡明公民能和平的舉辦集會,因此政府起訴他們非常不合理。

政府週三下午對淨選盟3.0聯合主席拿督安美嘉及該組織9名委員提出民事訴訟,並索償428集會造成的虧損總計12萬2000令吉。接到政府訴訟文件的10名成員為安美嘉、淨選盟2.0督導委員瑪麗亞陳、委員再益卡馬魯丁、哈里斯、阿魯慕甘、阿魯柏拉卡斯、黃進發、阿末法魯克、邱金福及杜乾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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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淨選盟指導委員會委員的杜乾煥指出,目前他只知道自己被政府提出民事訴訟,至於詳情則有待週五回國方能向當局了解。對於政府起訴,他認為非常不合理且不民主,因為428集會沒違反任何國家法令。

“淨選盟一直以來主張的是和平集會,我們由始至終都不鼓勵及不贊成出席者使用暴力,而且不斷呼籲民眾避免發生衝突。因此,在我的觀念中,我不認為我們曾犯下任何罪,因此我也一定不會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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