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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虐待2个月大儿子 夫妇倆皆不认罪

(马六甲13日讯)一对年轻夫妇今日在亚罗牙也法庭被控虐待仅仅2个月大的亲生儿,两人皆不认罪,要求审讯。

根据《马来西亚公报》报道,两名被告分别是22岁的诺凯鲁妮莎祖斯尼以及其丈夫莫哈末诺阿兹林阿都拉(22岁),两人在法官艾扎卡鲁丁面前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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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读控状后,诺凯鲁妮莎辩称孩子并非遭虐待,而是自己不慎跌倒。

根据控状,父母身为婴儿的照顾者,在2025年5月2日至5日期间,在马六甲亚罗牙也的住宅内,以可能导致孩子头部与身体受伤的方式,对两个月大的婴儿进行不当对待。

两人被控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虐待、疏忽、遗弃或将儿童置于危险中),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副检察司莫哈末阿里胡赛因指出,受害人是两人的亲生骨肉,且年仅两个月大,基于案件的严重性,不建议法庭给予两人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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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莫哈末蓝占则请求法庭允准保释,因为夫妻俩皆是初犯,并且无任何犯罪记录。

他充,诺凯鲁妮莎刚坐完月子,没有工作,而其丈夫是一名汽车工厂人员,月薪仅1800令吉。

法庭最后允准两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外,外加一名担保人,同时也有附加条件,包括交出护照、每月到临近警局报到一次,以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直到案件审结。

法官艾扎卡鲁丁择定于6月12日再度过堂。

媒体早前报道,于5月5日晚上,年仅22岁的母亲将失去意识的婴儿送往亚罗牙也医院,称孩子疑似癫痫发作。婴儿随后被送往马六甲中央医院,医生在进行断层扫描后,发现头部出现新旧脑出血、身体及颈部有伤痕与瘀青,怀疑遭受虐待。两人因此在5月6日被警方扣留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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