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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林冠英诉诽谤案败诉 称难接受判决 胡栋强拟上诉

(槟城8日讯)针对被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起诉诽谤败诉而须赔偿40万令吉一事,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说,他对此判决“难以接受”,并透露将委託律师团队研究上诉的可能性。

高庭法官肯尼斯圣詹姆斯昨日宣判林冠英起诉胡栋强诽谤胜诉,胡栋强必须支付40万令吉一般损害赔偿、10万令吉堂费以及从起诉日开始计算5%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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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民政党槟州主席的胡栋强今早接受《光明日报》访问时感慨表示,他难以接受该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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