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溪大年30日讯) 2年前发生于武吉士南茂的电子废料再循环厂爆炸案,一名中国籍董事昨日被提控上庭,并承认涉及3项非法储存电子废料罪名,被法庭判罚24万令吉。
吉打州环境局主任莎丽花指出,该起爆炸案发生于2023年12月3日,环境局于同月9日展开调查行动,发现该工厂在未经批准下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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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该工厂非法储存电子废料,违反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4B(1)(a)、第34A(6)以及第18(1)条文。该名中国籍董事卢文宝(译音)及在日本註册的工厂,皆于昨日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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