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4日讯)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声称,他在美国纽约东区法庭面对的3项与串谋罪行有关的控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并没涉及其中。
纳吉被控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续审。53岁的黄宗华是第25名辩方证人。
他曾是高盛集团在马来西亚投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也是唯一在1MDB丑闻中受审的高盛银行高管。
2019年5月,黄宗华被引渡到美国面对与1MDB有关的刑事指控。2023年3月,他因涉及1MDB弊案,在美国被判处10年监禁。2023年10月时被引渡回马来西亚,协助警方的调查工作。
他在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引导下确认,他在美国纽约东区法庭面控时,透过代表律师提出的主要辩护为本身否认控状中的罪行,也没串谋。
他在美国面对的所有3项控状都是与串谋罪行有关,而串谋不可能是一个人进行,因此也有其他人被控。这些人分别是高盛前银行家莱斯纳和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
他提到,他和莱斯纳都有出庭面控,他不确定莱斯纳是在他面控之前或之后,被押往同一个法庭面控,但后者随后宣誓作为证人出庭供证。
他同意沙菲宜的论点,即刘特佐是在缺庭下被控。有关案件涉及3名串谋者,与1MDB交易有关联。当中没人被控与纳吉串谋。
黄宗华声称,他在美国法庭案件的辩护中,主要是指本身不是同谋,没贿赂任何人。
同时也否认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也没涉及洗黑钱。
他说,由于被引渡返回马来西亚协助警方调查工作,因此他尚未向美国当地的监狱局报到,以开始长达120个月(10年)的服刑。
没人被控与纳吉串谋
黄宗华在美国面对的3项控状是关于他涉嫌在2012至2013年间为为MDB发行债券时,与嫌犯刘特佐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串谋贿赂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官员,同时串谋洗白从1MDB盗取的数10亿美元资金。
他在庭上同意沙菲宜所言,即自马来西亚法庭在2023年1月9日宣判他获释但不等于无罪,至今他没被重新提控。
他声称,2023年10月被引渡返回马来西亚时,获知他在2007年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CMSA)下,在马来西亚面对的4项控状已被吉隆坡刑事高庭宣判获释但不等于无罪。
“据我的代表律师说,那是因为有关案件拖延太久,迟迟没开审,因此吉隆坡刑事高庭宣判他获释但不等于无罪。会否重新被控,则不知情。
吉隆坡刑事高庭是在2023年1月9日宣判黄宗华在4项涉及1MDB发行65亿美元债券的案件中,获释但不等于无罪。
2009年认识刘特佐
黄宗华披露,他是在2009年认识刘特佐,并与后者接洽,因为当时高盛集团物色潜在客户。
他表示,双方接洽时,他有听闻有关登嘉楼州要成立主权财富基金的传言。
登嘉楼州主权财富基金之后被命名为登嘉楼投资机构(TIA),也就是1MDB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