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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男助人被撞死〡控用假车牌酒驾 被告保外候审

(新山16日讯)刚结婚7个月的男子,2天前在协助一场车祸的伤者时遭酒驾司机撞死案,肇祸司机今日因涉嫌酒驾致死他人及展示假车牌2项罪名被控,他否认有罪,驾照被没收,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郭子康(译音、25岁)于,今早被警方带往新山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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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3日凌晨约2时10分,在新山往哥打丁宜路16公里处,在上述路段驾驶时,血液酒精浓度(BAC)76mg/100ml,比法定标准50mg/100ml酒精浓度超出26mg/100ml,以及致死一名男子莫哈末道菲,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b)(在酒精或毒品影嚮下驾驶)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最少10年,最多不超过15年监禁,罚款则是最低5万令吉至最高10万令吉,驾驶执照被吊销以及10年不能重新考取驾驶执照,试用驾驶执照(PDL)被吊销(若持有)。

驾照没收

被告也面对另一替代控状,指他在上述日期的凌晨4时30分,在斯里阿南警区内展示假车牌VNH19,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盗用车牌)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000至2万令吉,或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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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面戴口罩,被交警押送至新山法庭等待面控。

被告否认所有指控。

本案主控官阿米拉建议法庭将被告保释金额定为1万5000令吉。

被告今日由代表律师蔡学捷陪同出庭面控,后者在为其当事人求情时指出,被告月薪为4000令吉,因此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额。

承审此案推事诺法汀过后将酒驾致死他人案的保释金定为6000令吉,以及展示假车牌案保释金定为2000令吉,并将案件定于5月19日过堂。

(新山16日讯)一名甫结婚7个月的男子,两天前在协助一场车祸的伤者时遭酒驾司机撞死案,事故肇祸司机今日因涉嫌醉驾致死他人及展示假车牌两项罪名被控,25岁被告否认罪行后遭没收驾照,获准以总计8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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