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5日讯)高庭今日驳回马来亚大学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就侮辱马大前校长一案所提出的上诉,同时接
纳控方要求加重刑罚的上诉,将罚款从原来的5000令吉提高至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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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在宣判时指出,推事庭早前已裁定控方成功举证并呈上表面证据, 该裁决正确且获
得庭上证据支持。他表示,辩方无法提出合理疑点,因此推事庭的定罪判决属安全裁决,毋须干预。
他也认同控方所提出的陈词,认为原先5000令吉的罚款过轻,无法符合案件性质与情况。
由于黄彦铬早前已缴付5000令吉罚款,法官谕令他补缴剩馀的5000令吉;倘若无法缴付,则需以6个月监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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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源于2 0 1 9年1 0月14日上午约10时,黄彦铬在马大DTC大礼堂出席第59届毕业典礼期间,因不满马大时任校
长拿督阿都拉欣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的发言,而高举写有“拒绝种族主义!校长下台!这是马来西亚土地!”的抗
议纸牌,违反刑事法典第504条文。
推事庭于2023年10月9日裁定黄彦铬罪名成立,并判处5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则以3个月监禁代替。
黄彦铬随后针对判决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定罪并免除罚款;控方则提出交叉上诉,要求法院施以更严厉的处罚。
最终,高庭今日做出维持定罪、加重罚款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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