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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前助理涉拥枪案〡查案官:车登记名下 被告知2仿真枪在车内

(吉隆坡11日讯)十五碑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查案官艾曼苏海米(32岁)向高庭指出,警方去年突击检查,发现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的车内有两把仿真手枪,而对方是车主,也知道这两把仿真手枪的存在。

他说,警方是在2024年9月6日早上9时25分左右,在吉隆坡武吉加拉一所公寓旁突击时,见到被告接近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深蓝色日产Teana轿车,警方当场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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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把仿真手枪在前排乘客座椅下发现。根据向陆路交通局调查,该车登记在被告名下,并不是公用车辆。”

也是第12名证人的艾曼苏海米在回答主控官莫哈末沙布里副检察司的提问时说,被告曾任一名政治人物的前研究助理,他声称这辆车是从其姑妈手中获得的,并配有两把钥匙。

“其中一把钥匙于7月底搬到Senada Residence新住所时遗失。被告声称最后一次是在9月5日晚上使用该车,随后车钥匙放在住家餐桌。”

不过,艾曼苏海米指出,被告并未就遗失车钥匙一事报警,警方也未能进一步展开调查,因为被告无法提供车钥匙遗失的明确地点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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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被告一人使用该车

他补充,被告也告知只有他一人使用该车,与他同住的女友有自己的交通工具。

警方于2024年9月12日向被告姑妈录供时,对方提到曾在案发的前两周,察觉该车门有损坏迹象。

“被告在盘问中承认早已知道其车辆的遥控与防盗系统出现问题,但尚未修理。”

他表示,被告理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寓停车场内,而不是在路边。

根据法证分析,警方起获的不是真枪,而是两把以二氧化碳气体驱动的仿真手枪。

“这两把枪缺少枪栓与击发机构,也无法发射子弹。我们无法进行射击测试,因为没有配备任何铅弹或钢珠弹。”

本案承审法官是拿督莫哈末嘉米尔,被告被控于2024年9月6日在吉隆坡警察总部祈祷室前贩运305克大麻,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可依同法令第39B(2)条文处以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最少12下鞭刑。

此外,他也被控同日于武吉加拉一所公寓旁的路边拥有两把仿真手枪,违反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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