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7日讯)一名20岁女厂工竟涉嫌性侵尚未成年的13岁少女,今日在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14(a)条文被控上新山地庭,她面控时直认不讳。
据星报指出,女被告努法丽莎哈面对两项控状。
Advertisement
首控状指她于去年年中,在古来双溪西堡垦殖区性侵上述13岁受害者;在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在上述相同地点,性侵上述13岁受害者。
根据这两项控状,被告已触犯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和施以鞭笞。
主控官诺法迪拉要求将保释金定为每条控状2万令吉。
不过,被告在庭上求情时,以需照顾年迈母亲和尚在求学的手足,以及每月只有1500令吉工资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ADVERTISEMENT
承审法官达哈最终裁定被告于以下条件下,获保外候审,即缴付1万1000令吉保释金、两控状各一名担保人、不可騒扰受害者和证人、每月到警局报到、呈上护照。
案定4月28日审讯和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