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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向同僚行贿 交局官员判监8年罚8万

(马六甲18日讯)甲陆路交通局官员于6年前向同僚行贿,以换取不对一家运输公司的罗里超载採取行动的酬劳。爱极乐地方法庭今日裁定被告8 项控状罪名成立,判处每项控状监禁1 年及罚款1万令吉。

法官允许所有监禁刑期同步执行,意味着被告仅需服刑1年,并支付8 万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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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后,被告的辩护律师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刑期,法庭批准了此申请,但将保释金从原本的1万2000令吉提高至2万2000令吉。

被告为仄法兹里(38岁),根据8项控状, 他于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向另一名陆路交通局官员行贿4250令吉,以换取不对某运输公司的超载罗里採取行动。

此行为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B)条文。

仅服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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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拉夫提控,被告辩护律师为赛依占,地庭法官为伊莉莎白巴也万。

莫哈末阿斯拉夫指出,贪汙属严重罪行,并建议法庭予以严厉惩罚。

申请暂缓

执行刑期

辩护律师赛依占则代表被告求情,表示被告属初犯,且需负担妻子及3 名年龄介于8至13岁的孩子,希望法庭从轻量刑。

然而,法官伊莉莎白巴也万最终仍裁定,每项控状监禁1 年及罚款1 万令吉。

随后,辩护律师申请暂缓执行刑期,法庭批准,但将保释金提高至2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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