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16日讯)两名本地男子疑向欠债者追债时故意放火烧摩多,日前(14日)在北海法庭否认有罪,案将延展至4月15日过堂。
警方刑事调查组在脸书贴文指出,两名被告分别为23岁和30岁的本地男子,他们被控于2月12日在一间住家前,向停放在屋内的一辆摩多掷燃烧的罐子,导致受害人蒙受逾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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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的行为抵触犯刑事法典第 436 条文(蓄意纵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20 年,同时可另加罚款。
两名被告在否认有罪后,主审的地庭法官阿扎哈卡斯兰允许,每人各以 6000 令吉的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指示被告需聘请律师代表。
据悉,该起事件是因受害者的儿子,无法偿还大耳窿的贷款,导致遭到纵火的威胁。
槟城警方刑事调查组是于2月19日和24日,在雪兰莪逮捕该两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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