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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盗刷即通知获退款 卡主4个月后被追讨8千

(马六甲4日讯)银行职员于去年10月16日接到手机短信,通知信用卡被刷了2次超过3000令吉的交易,她在2分钟内马上联络银行,指自己没有进行交易,怀疑信用卡被盗刷。银行退款后,却在过了4个月后再被追讨款项,还附加利息,害她必须莫名背负超过8000令吉的债务。

事主蔡小姐与丈夫莫名需要背负超过8000令吉的债务,由于一再的联系银行与信用卡公司、金融服务申诉专员署(The Ombudsman For Financial Services,简称OFS)、国家银行等都没有得到确定的结果,两人因此严重失眠、失去食欲,还必须就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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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姐今日在哥打拉沙马那州议员刘志俍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说,她去年接到手机短信通知信用卡被刷2次超过3000令吉的交易,她马上联络银行怀疑信用卡被盗刷。

第二张信用卡也被盗刷

她说,对方在接到电话后核对的资料,与她手机收到的短信吻合,因此对方表示会马上终止信用卡并发出一张新的信用卡。

“从手机的应用程式(App)检查,银行在10月22日将款项撤销,她也不疑有他。而从10月22日至今年的1月,信用卡App也没有出现任何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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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姐受到手机短信的通知后,马上联络银行告知信用卡被盗刷。

银行App显示,10月16日被盗刷的2笔款项已经被撤销,但突然今年2月份却再次出现在账单中。

蔡小姐表示,当时她和丈夫也亲自到银行反映此事,同时填写了争议表格,一切看似已经解决,并未有其他的争议。

她指出,直到2月份接到银行的账单,却突然显示她拖欠10月22日总计7405令吉59仙的款项,她马上电邮银行却没有立即得到回应。之后,该公司回答,因为是她自己输入“3D安全程序”(3D secure)以及一次性密码(OTP),所以银行认为她需要负起全责。

与此同时,蔡小姐的第二张信用卡,属于同家银行,但不同信用卡公司。她表示,第二张信用卡在没有收到任何短信、OTP之下,就被盗刷了925令吉,令她气煞。

她表示,此次她同样电邮银行,银行所给出的理由是,因为这张卡无需输入OTP,只要信用卡号码、截止日期以及卡验证值(CVV)号码正确,就可刷。

她说,她也尝试致电信用卡公司,要求独立调查,但是信用卡公司却直接将电话连线给银行,根本不给予理会。

“去年10月,我接到短信时,我已经致电银行指信用卡被盗刷,但是在过了4个月后却向我追讨这笔债,这对我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不但如此,我在进行反驳的当儿,第二张信用卡还遭到盗刷,这真的很让人懊恼。”

她认为,虽然第一时间投报了银行,但是银行没有做到保护消费者的举动,反而还向她追讨债务。

蔡小姐(右)向刘志俍讲述整起事件的经过。

刘志俍:疑资料外泄 将交邱培栋带入国会

针对这宗案件,哥打拉沙马那州议员刘志俍表示,他把这类案件归类为诈骗行为,如今已经防不胜防,即便蔡小姐已经第一时间作出投报,银行也已经撤销汇款,但是在过了4个月后再次追讨款项,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

“我已经要求事主详细的将事件写下来,我会交给邱培栋带入国会,希望得到国家银行以及财政部的正视,不能对客户不公平。”他怀疑,整起事件中,客户的资料已经外泄,所以也会从这一角度要求当局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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