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4日讯)一名右腿骨折的女发型师今日在芙蓉地庭被控,涉嫌于2月底使用扫帚棍、重物及刀具攻击其丈夫,导致对方受伤。
40岁的被告莎丽法努鲁艾娜莎玛·赛欧玛(Sharifah Nurul Ainasama Syed Omar)拄着拐杖出庭,在庭上聆听控状后,当庭否认有罪。案件由法官拿汀苏丽塔布丁(Datin Surita Budin)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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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月26日清晨5时,在芙蓉依林湾花园(Taman Iringan Bayu),以扫帚棍、重物及刀具蓄意伤害其31岁的丈夫穆罕默达尼尔扎夫里·再里(Muhammad Danial Zafri Zairi)。
她的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蓄意伤人),并与第326A条文(家庭暴力相关条款)一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