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成功救活病人的机会,只少于50%,我应该出手疏通其血管吗?但如果病人的年龄,只是26岁而已呢? 这事件发生于两年前。 难道见死不救 “蓝色代码,紧急室!蓝色代码,紧急室!”医院的警报声,回响于各角落,一众医护人员立即冲向紧急室救援。 病人只是26岁,刚成家,来自邻国。他带着岳父前来槟城求医,岂料进入医院,反而是他昏倒了。 “没有呼吸,心跳停止!快!马上进行心肺复苏术!”紧急室的医生喊道。 正值医护人员为病人急救时,我进入现场。 “病人睁开眼睛了,心跳120,血压70!心电图显示严重心脏病发作!”紧急室医生如此报告,一众医生瞪着我。 真为难呀!这么严重的心脏病,如果只用药物治疗,存活的机会只有10%。如果即刻为他进行第一级冠心成型术,成功救活机会少于50%。 私人心脏科医生所面临的问题,除了确保快速的治疗和显著的成果,更要考虑病人的经济负担。救得了固然重要,救不活却导致病患家庭负债累累,或使到自己受病人家属谩骂,实在不划算。但这病人是个青年,我难道见死不救吗? “通知冠心导管室,立刻安排第一级成型术!”我向在场的护士说。 “你真的要下场?”在旁的一位心脏医生问我。 “他还年轻,我别无选择。”我如此解释。 我向病人的新婚妻子讲解情况,她不明白其严重性,因此不答应让我进行手术:“他本来好好的,从来没生过病,他会好起来。何况手术费用庞大,我们实在付不起,还是回国接受治疗!” 正当我欲继续说服她,病人心脏又停顿,一众医护人员又开始施行心肺复苏术。 “没有时间考虑了,费用方面,你再跟院方商量,让我先出手救他!”我半命令的对她说,她情不愿意的答应了。 这次的冠心成型术,是我一生中最惊险的一次。在导管室里,他已进入心室颤动几次,全靠心脏电击去颤保命,但血压只剩50。栓塞的血管是左主干动脉,只需用10分钟即将它疏通。但心脏病发作所造成的心室颤动,却需无间断的心肺复苏术和心脏电击去颤。结果我们用上1小时抢救,还是回天乏术。 至少无愧于心 我向其妻报告这坏消息,她大声哭泣和尖叫。她对着我嘶喊:“你说你能够救活他,怎么却害死他!我不该听你的鬼话!是你杀死我的丈夫!”此时我只能静静怜悯的望着她。 第二天,护士对我报告事发后的情况:病人妻子在医院大厅大喊大哭,逢人就说我的坏话,还劝其他人不要去看我。最终她支付一切医疗费用,却坚持去除我的部分。我只是平静的向院方表示:“体谅和理解病人家属的心情,我的费用可全免。” 回到原先的问题,我当时该出手吗?如果事件再次发生,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至少无愧于心,晚上可以安然入睡。 (光明日报/医生专栏‧作者:陈昌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