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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彩虹花园油站命案 再2被告无罪释放

(新山20日讯)再有2名涉及新山油站命案的被告,于今日在新山高庭获判无罪,当庭释放。

2名被告分别是28岁的第一被告郑时豪,以及27岁的第二被告许胜威(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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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涉及同一宗命案的3名被告,即颜嘉杰(时年22岁)、叶家豪(时年26岁)和阮健辉(时年25岁)(人名皆译音),也在2020年9月6日,于新山第二高庭获判无罪释放。

以上情况也意味着,这起发生在2017年12月17日的骇然命案,事隔近8年,至今未有涉及者被定罪。

穿着白色囚衣的2名被告郑时豪和许胜威,是在今日上午9时10分左右,连同其他囚犯被押往新山第二高庭听审。

现场,除了被告的家人,也有一批穿着黑衣,自称是被告“兄弟”的男子现身聆讯,众人在2名被告获判无罪释放后皆兴高采烈,不断向代表律师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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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蔡学捷和苏信褡,第二被告的律师是拿汀菲丽达及斯拉哇南古玛。

今日一开庭,本案主控官祖丽雅娜嘉化即请求法官简永显,判2名被告“获释不等于无罪”(DNAA),惟2名被告的律师皆以同样的理由,即“被告案发时并没有在场”,请求法官判2名被告无罪释放,并希望法官考量此前被提控的3名被告,也在证据不足下获判无罪释放。

郑时豪(前左)和许胜威(前右)于周四上午连同其他囚犯被押往新山第二高庭。

蔡学捷在案件下判后指出,他在较早时曾向主控官呈上陈情书,要求撤消此案。

他透露,第一被告郑时豪是在2021年9月1日被捕,并于同年9月14日被提控,至今已被关押了3年多。

至于第二被告许胜威,其代表律师菲丽达指出,被告是于命案发生后不久被捕,并在被扣留了14天后获释,惟之后在2022年12月8日二度被捕。

上述命案于2017年12月17日晚上7时左右,在彩虹花园蚬壳油站发生。

死者陈益财(时年44岁)当时在油站遭数名凶徒刺杀,复被汽车来回辗过,行凶者手法极之残忍。

案发时的画面,当时也遭监控器全程录下,事后更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震惊全国。

针对这起轰动一时的命案,警方事后展开紧锣密鼓调查,并在后续行动中逮捕了40名来自“360党”的私会党成员,包括数名被指涉及油站命案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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