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指不負責任‧孩子不知父殺人

(新加坡6日訊)殺人挖眼珠案中被告的妻子接受訪問提及,被告行蹤神秘,她只能通過電郵與他聯絡。她形容被告是個不負責任的父親和丈夫,極少探望孩子,因此事發後,孩子都不知道父親涉嫌殺人,也沒追問父親的行蹤。
被告李浩林(譯音)37歲,洋名Gabriel。他被控在3月30日晚上11時06分至31日清晨6時42分之間,在裕廊西65接第633座組屋14樓的一個單位內,謀殺24歲的大眼妹賴蓮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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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三原該再次上庭,但因向樟宜監獄醫療中心申請病假,案展本月26日過堂。
案發至今,被告的真面目仍未曝光,有關他的資料少之有少。記者經過多番嘗試,好不容易聯絡並說服被告的妻子接受訪問。
被告妻子告訴記者,她和被告於2003年結婚,育有兩名孩子,她在2009年4月以被告“行為不合理”為由提出離婚。
她說,目前兩名孩子念小學,她和被告的離婚案雖未了結,但孩子獲準暫時與她同住,由她照顧。被告每週有一次與孩子相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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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與孩子相處1次
她從未見過死者,可是孩子曾提起死者,因為被告與孩子見面時,曾帶著死者一起去。
另一方面,查案員在案發6天後重回命案現場,搜索近3小時,取走大袋證物。
週四下午2時30分左右,5名查案人員拿著一大箱搜證工具和一個相信裝有攝像儀器的黑色包回返案發現場。不久,單位裡便傳出折疊塑膠物體,和量尺的聲音。
近3小時後,查案人員離開現場,記者發現,他們手中多了一個黑色塑料袋,裡頭似乎有物品,相信是裝有證物。
死者的遺體已在週三下午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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