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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恐吓5少年被控 餐馆兼杂货铺老板不认罪

(瓜拉尼浪4日讯)一名57岁的餐馆和杂货铺老板因涉嫌对5名青少年进行刑事恐吓及在禁区开枪的两项罪名,而在推事厅被提控。

被告尤索沙烈在通译员念出控罪后,向推事努鲁胡达表明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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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控状,他被控在1月27日上午11时许,在位于甘榜峇甘的餐馆兼杂货铺内威胁杀害5名15岁至16岁的青少年。此举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个时间,在禁区内使用Fair Premier散弹枪开枪。因此,被控触犯1960年武器法令第39条文,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年,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纳斯鲁娜请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保释,而尤索沙烈的代表律师慕塔扎迪和依尔万以当事人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和肾病为由,寻求保释。

推事厅最终以8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允许被告保释;同时择定3月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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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身兼橡胶园主管的被告,因怀疑5名青少年从他店铺偷走了5000令吉,而向空中开4枪,恐吓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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