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国内

禁5年内照顾其他孩子 母打死6岁儿 监3年

(吉隆坡22日讯)一名妇女今天在安邦地庭承认殴打6岁儿子致死,被判入狱3年。

法官诺希拉卡玛鲁丁谕令这名25岁的母亲从今天开始服刑,服刑期满后,须遵守良好行为2年并禁止她在5年内照顾其他孩子。

Advertisement

法官还谕令,如果她不遵守以上规定,将判处她一年监禁。

控状显示,被告以可能对孩子造成身体伤害的方式殴打、捏和拍打孩子,直到孩子死亡。

事件于去年1月8日下午2时至隔天下午6时,发生在武吉安邦花园的一处住宅内。

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0年,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根据案情,警方于去年1月10日下午2时36分接获电话表示受害者在家中昏迷不醒,警方随后前往案发现场。

初时称孩子高烧出现抽搐

据受害者母亲称,受害者发高烧并出现抽搐。然而尸检结果证实男孩因头部和腹部出现钝性创伤而死亡。

受害者母亲因而被捕,警方调查发现,受害者因不断哭闹、经常大小便,被母亲殴打、掌掴和掐脖子。

主控官为莫哈末海鲁丁副检察司,而被告的辩护律师莫哈末沙里丹,被告还有一个6个月大的孩子。

莫哈末再努林被控谋杀女友的6岁儿子。(马新社图)

被告男友涉案控谋杀

另一方面,在推事庭,被告的男友,36岁的莫哈末再努林被控于去年1月10日下午2时36分在同一地点谋杀同一受害者。

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如果罪名成立,可判处死刑或30至40年监禁,并处以至少12次鞭刑。

他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点了点头,但在推事阿玛莉娜面前,没有记录认罪与否,推事择定案件于3月24日过堂。

此案由诺希达雅副检察司主控,被告没有律师代表。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