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2日讯)一个甫出狱3天,一个仍在假释期,2名昔日共犯竟再度结伙持械打劫,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最终双双被判处10年监禁及鞭笞3下。
案件的第一被告是34岁的莫哈末尼占慕丁,第二被告则是37岁的莫哈末阿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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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2人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2时40分至42分,持械打劫东甲县利丰港的一间杂货店,抢走2台手机、多张总额1000令吉的充值卡及约700令吉的现金,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并与刑事法典第397条文(持械抢劫)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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