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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媒行為準則月內定案 法米:1個月寬限期申請執照

(古晉10日訊)通訊部長法米希望,目前已草擬的《互聯網信息服務供應商和社交媒體服務供應商行為準則》(Kod Tatalaku),可在本月杪拍板定案,並給於1個月寬限期,讓社交媒體平台處理申請執照的事宜。

他在巡視位於蘇丹登雅路蘇瑪花園國家信息傳播中心(NADI)受訪時說,在大馬運營超過800萬用戶社交媒體平台,都須向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申請執照,否則將會受到懲罰,包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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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現在仍與相關社交媒體平台,就有關社媒監管框架進行磋商。

“目前他們都給予良好配合,唯有一至兩個社交媒體平台則可能認為比主權國家更大,但我們須提醒在大馬運營賺取資源的他們,須遵守我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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