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7日訊)通訊部長法米強調,他與副部長完全沒有參與遴選U Mobile私人有限公司,作為推出我國第二個5G網絡的移動網絡營運商(MNO)。
他說,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有自主權,通過招標程序審核遴選符合資格的MNO,同時考慮其業務和技術計劃因素、客戶滿意度和投訴率記錄,以及他們在推行其他基礎設施計劃方面的表現。
“他們(通訊委會)已經審核並確保外資持股不超過49%的股權問題已得到解決,而U Mobile也通知外資持股已減少至20%。”
“因此,從股權方面來看,無論是外國股權還是本地股權,都沒有違反已作決定的條件。”
他今天在國會下議院會議部長問答環節,回答希望聯盟巴西古當區國會議員哈山阿都卡林的附加提問,即遴選U Mobile是否考慮到該公司特定人士持股的因素。
通訊委會於本月1日宣佈選擇U Mobile作為第二個5G網絡服務營運商,並允許該公司與其他生態系統合作夥伴合作,但前提須獲得通訊委會的批准。
U Mobile在一份文告表明,將把其外國多數股權減少至兩成,以確保大馬更大的主導地位,並號召本地投資者參與,響應該公司對國家議程的承諾。
王建民不買賬
針對電訊公司U Mobile取得第二5G網絡的建設合約引發質疑風波,通訊委員會也即時給予滅火,但行動黨前萬宜國會議員王建民對此仍不買賬。
他在社媒X發帖,並評論了通訊委員會的相關文告。並指若希盟仍在野,類似的解釋,大概不會獲希盟國會議員所接納。
通訊委員會早前發布文告和常見問答集說明,U Mobile之所以中標,是緣於其業務和技術計劃、投訴記錄、客戶滿意度、基礎設施項目過往表現等。
其它所考慮的因素亦包括U Mobile對通用服務計劃(USP)專案的貢獻,例如數位網路計劃(JENDELA)第一階段及4G升級專案。
惟該委員會並未說明,U Mobile的過往表現,及其所提出的5G網絡計劃,是如何優異於其它競爭者。
先前,通訊委員會宣布,第二5G網路建置工作將交予U Mobile負責。
緊接明訊發表文告暗示不滿意是項決定,表明將聯繫通訊委員會以了解未能取得相關合約的緣故。
明訊文告提到,該公司是本地企業,由本地人領導,且77%股份為本地人持有,因此始終將人民和國家的最大利益放在心上。
目前,U Mobile的最大股東為新加坡海峽行動投資(Straits Mobile Investments),持有股份為48.3%;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則為第二大股東,持有股份22.3%。
11月2日,U Mobile表示,主要外資股東的持股比例將會減少至20%。
早前,通訊部長法米也澄清,他與副部長張念群從未乾涉或參與委任U Mobile負責第二5G網路建設工作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