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30日訊)誘騙友人女兒外出及發生性關系,一名殘障人士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3項強姦罪,惟被告不認罪,法庭拒絕讓他保外,案件展期至11月24日過堂。
56歲的被告蔡利成(譯音)面對的第一控狀,指他於2019年4月1日凌晨3時14分,在東甲武吉甘蜜一家酒店,強姦當年僅13歲的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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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和三控狀指被告分別在2019年5月7日凌晨4時11分至5時32分,以及2019年5月13日凌晨4時05分至4時56分,在東甲武吉甘蜜一家民宿的不同房間里強姦同一名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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